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相关部属高校,有关研究机构,有关专家:
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加大专家队伍培养力度”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启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专题培训、科研资助等方式,帮助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中青年学者科学认识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了解语言生活状况和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状况,发挥其在学术理论和政策研究、规范标准研制和咨询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壮大语言文字专家队伍,保障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办法
(一)培训对象
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中青年学者,一般
(二)遴选办法
1.推荐。请各省(区、市)语委、相关省(区)民语委、相关部属高校、国家语委相关研究机构分别推荐1-2名学者;有关专家每人推荐1-2名学者。
2.遴选。各推荐单位和专家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并于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国家语委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及语言文字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内容以语言文字宏观政策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热点领域为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培训结束,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负责统筹规划。各省(区、市)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本地参训学员的遴选、组织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工作。
六、后续培养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者的支持和培养,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学员在培训期间提交的学习报告及研究选题建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部分优秀选题予以立项资助,并将优秀学员列入国家语委中青年后备专家库进行长期培养。
七、其他
各推荐单位和专家应根据入选条件,严格把关,精心推荐。此项培训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费等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于教育部语信司网页及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org)下载。
联系人:李强
电话:010-66097831
传真:010-66097107
电子信箱:yuxinsi@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规划协调处(100816)
附件:1.培训课程(拟)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附件1:
培训课程(拟)
1.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2.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3.新中国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史
4.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6.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修订
7.语言文字国际标准化工作
8.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9.国家语言战略研究
10.语言政策国别研究
11.语言文字与文化传承
12.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
13.国家语委科学研究工作
14.中国语言生活状况研究
15.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
16.辞书与语言文字规范化
17.教育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
18.如何为政府提供咨政报告
19.推进学术研究和政府决策的互动(一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