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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命名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 规范化示范校(园)的通知

时间:2018-09-03 10:31:46 作者:管理员 文号: 浏览次数:29552

鄂语字〔2018〕1 号

 

 

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命名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

规范化示范校(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鄂语字〔2017〕  8号)精神,在各地评估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实地检查,现决定命名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等24所学校为“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鼓励、支持和指导更多学校参与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7年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日

 

 

 


附件:

2017年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共 24 所)

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
   
武汉光谷五小
   
卓刀泉小学

江汉区单洞新村小学
   
武汉经济开发区奥林小学
   
青山区钢城十七小
   
华师一附中

阳新实验二小

洪湖市实验初级中学

十堰鲍峡小学

大悟县实验小学

安陆市第一高级中学

鄂州莲花小学

鄂州英山小学

蕲州实验小学

团风实验小学

罗田县大河镇河岸小学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巴东县沿渡河民族中心小学

咸丰县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小学

潜江园林一中

天门育才小学

钟祥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