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语字〔2018〕1 号
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命名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
规范化示范校(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鄂语字〔2017〕 8号)精神,在各地评估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实地检查,现决定命名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等24所学校为“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鼓励、支持和指导更多学校参与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7年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日
附件:
2017年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共 24 所)
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
武汉光谷五小
卓刀泉小学
江汉区单洞新村小学
武汉经济开发区奥林小学
青山区钢城十七小
华师一附中
阳新实验二小
洪湖市实验初级中学
十堰鲍峡小学
大悟县实验小学
安陆市第一高级中学
鄂州莲花小学
鄂州英山小学
蕲州实验小学
团风实验小学
罗田县大河镇河岸小学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巴东县沿渡河民族中心小学
咸丰县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小学
潜江园林一中
天门育才小学
钟祥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