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科学保护我省的语言资源,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计划从2014年4月至2020年底,用七年时间完成建库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欧阳建平
副组长:有关高校分管语委或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
成 员:各市(州)教育局分管语委工作的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全省的语言资源调查工作,制定工作规划,落实配套经费,组建高校调查团队和验收团队,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所采集的语言数据通过国家语委的验收。各市、州、县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在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我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方案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附件:
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方案
语 委 办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为全面掌握语言国情,保护我国丰富的语言资源和语言文化遗产,国家语委于2008年启动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该数据库旨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遵循统一的工作和技术规范、将中国各县域的语言实态(包括方言、地方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记录下来,归档建库,永久保存,以便未来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此项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特别指出,“对方言、特别是一些濒危的方言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有声数据库建设等进行调查、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江苏省“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试点总结会”上强调,要把数据库的建设做成民心工程。由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也将其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出台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试行)》。目前,全国已有江苏、北京、上海、辽宁、广西和福建等省启动了该项工程的建设工作。江苏等省的经验充分表明,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是一项得政心、得民心的好事。
根据国家语委的要求,我省决定2014年启动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该项工作将对全面了解我省语言实情,合理制定我省的语言规划,科学保存和开发我省语言资源产生重大影响。
二、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基本要求
作为“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有机组成部分,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的目标是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语言调查和语言数据采录,经转写、标记等加工程序,将调查所得的语言资源实态数据转化成文本文件、图片文件、音频和视频文件等资料形式。调查主要包括:
调查点的确定:依据各地行政区划历史变迁、方言分区等具体情况,调查点的确定以“一县一点”和“多区一点”为基本原则,必要时“一县二点”。现已在全省初步设置调查点80个(见附件)。
发音人的遴选:每个调查点遴选方言发音人4名(老年男女各1名,出生年限为1941-1950年;青年男女各1名,出生年限为1971-1980年);地方普通话发音人3名(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三甲者1名,相当于三乙者1名,接近方言者1名)。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概况、语音、词汇、语法、话语和地方普通话六个方面。其中,方言调查部分包括声韵调系统、1000个单字、1200个词语、50个句子以及每人20分钟讲述和4人共40分钟对话的话语语料;地方普通话调查部分包括讲述(规定故事1个)和朗读(规定文章2篇)两项内容。
数据采集:在对规定内容进行调查、记录和整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建立电子档案。
数据上传:调查采集的数据经省语委指派的专家验收合格后,收录至“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待国家语委验收合格后,上传至“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
(二)后续工作
1.建设“湖北省语言文化资源有声数据库”
在完成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后,根据湖北方言的特点,采集各地特色性的民谣、儿歌、俗语、曲艺等,逐步扩大数据库的内容。最终建成可供社会共享的“湖北省语言文化资源有声数据库”。
2.以“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为基础,开展跨学科的后续开发研究。
(三)建设方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有声数据库的建设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地方组织实施、专家业务负责、社会参与建设”的方式进行。即由政府部门成立“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省、市(州)、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专家进行业务指导,高校调查团队具体实施。
(四)数据库管理
数据库拟由省语委办负责建设和管理。数据库的所有权归湖北省教育厅所有,面向社会无偿开放使用。
三、建设的规划
主要分三个阶段建设
(一)筹备和试点阶段:2014年4月——2015年3月
主要任务:摸清湖北方言研究及专家队伍的基本情况,论证、确定湖北方言调查点;申请2014年试点建设经费25万元;制定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方案、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向厅领导汇报建设方案,成立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组建数据库建设专家小组;遴选2个数据库建设试点县并成立首批2个高校调查团队;举行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启动仪式;组织调查团队成员的培训。
工作目标:一是宣传发动,二是开展试点,三是总结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5年3月——2019年12月
主要任务:在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年组织培训,分期完成全部调查任务,初步建成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
工作方针:稳步推进,适时总结。
(三)完善、开发和利用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主要任务:一是建设并开通“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网站;二是搜集各地特色性的民谣、儿歌、俗语、曲艺等,逐步扩大数据库的内容,建设“湖北省语言文化资源有声数据库”;三是完善、开发和利用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为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四、建设预期成果和效益
(一)预期成果
1.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该数据库资料能如实反映湖北省语言(主要是方言)的实际状况。
2.湖北省语言文化资源有声数据库。该数据库资料既含有湖北省语言状况的记录,同时也包含具有湖北特色的风俗习惯、曲艺、民谣、民间故事等。
3.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借助数据库建设的契机,建设一批省语委科研基地,鼓励与语言文字相关的研究和创新工作,产生一批与湖北方言相关的专题性论著。
(二)预期效益
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是国家语言资源保护和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基础性工程之一,是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具有多方面的社会效益。
1.可全面掌握语言省情,为科学制定我省语言规划和决策服务。语言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语言生活状况是一种基本国情。要制定符合省情的语言规划和决策,首先必须全面、客观的了解全省语言实情,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将细致地理清我省纷繁复杂的语言实情,获取语言国情的基础数据,为我省语言规划和决策的制定提供最宝贵而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2.可有效保存我省语言文化资源。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最原始的信息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构建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前提条件。湖北人口众多,历史渊源和民族成分复杂。随着我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事业和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增加,语言状况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记录和保存湖北的语言实情,弥补了以往用笔记录时易损耗大量语言信息的不足,也以语音形式“原生态”地保存了我省的民谣、曲艺和民间故事等口头文化,为传承和发展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有利于我省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仍是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能为进一步分析、总结各地方言之间、地方普通话与标准普通话之间的差异和特点打好基础,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推普工作。
4.有利于推动我省语言科学研究的发展。本次调查把话语作为重点,兼顾独白和对话,兼顾语言和文化,对以往侧重于语音、词汇的调查做了完善和补充,从而使语言调查由抽象的结构要素层面进入到具体的实际话语层面。同时,以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的基本手段,语言调查在技术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将有力地推动我省语言学及语言研究的科学发展,尤其对我省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建设省语委科研基地,增强高校语言学科研队伍与学科实力意义重大。
五、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和文化事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树立语言资源观念”、“开展保护和开发利用湖北省各民族语言资源研究,建设湖北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政府为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提供经费,组织专家实施,保护我省的方言资源和口头文化,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后人的事业。
(二)我省教育资源丰富,研究队伍阵容强大
我省教育资源丰富,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支阵容强大的科研与教学队伍。湖北方言研究领域也出版和发表了大量的专著及论文,如《湖北方言调查报告》、《武汉方言词典》、《大冶方言语法研究》等。高素质的科研队伍和丰富的科研成果都为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了便利。
(三)有现成的标准可以遵循,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
目前,国家语委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数据库建设的技术规范《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调查手册》,教育部语信司印发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有现成的标准可以遵循。江苏、福建、上海、北京、辽宁和广西等省份已启动或完成了本省(市)的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这为我省的数据库建设提供了成熟的借鉴经验。
六、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欧阳建平担任;副组长由参与建设的高校的副校长(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市(州)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全省的语言资源调查工作。制定工作规划,落实配套经费,组建调查团队和验收团队,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语委办,具体工作由语委办组织协调。
2.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本地语言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社会宣传,征召和遴选发音人,选定和布置录音、摄像场所,为调查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二)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周期为2014 - 2020年,所需经费将申请财政拨款和国家补贴,由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作进度分期、分批拨付。
2.使用管理。省教育厅对接受调查任务的教育局予以适当的补助。调查团队工作经费采取科研项目管理方式,拨付调查团队所属高校账户专款专用,调查初期拨付1/2经费,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三)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数据库建设专家小组。其任务主要是:草拟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依据2个县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验证、修改工作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培训新组建的调查团队,指导调查团队完成试点县的调查和数据采集任务;负责组织试点调查评估工作,草拟评估工作报告。
2.组建调查团队。试点阶段成立2个调查团队,完成2个试点的调查。试点工作结束后,由专家组提出意见,再成立若干个调查队,逐步完成调查任务。
3.组建发音人遴选团队。由专家小组成员、调查团队成员和市(州)、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按照规范遴选出合格的发音人。
4.组建监督和验收团队。由省语委办人员和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其任务主要是:随队监督调查过程;初审纸本调查记录、音系整理等工作;对调查和采集的数据进行验收。
5.组建技术支持团队。由省语委办人员和专家小组成员组成,依据调查工作的需要,随时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
湖北省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调查点设置情况表
序号 |
市 级 点 |
县 级 点 |
备 注 |
1 |
武 汉 |
黄陂 新洲 江夏 汉南 蔡甸 |
1.本表调查点设置依照湖北省行政区域划分、方言分区综合而成。 2.调查点设置具有可增加性。 |
2 |
黄 石 |
大冶 阳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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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 堰 |
郧县 郧西 竹山 竹溪 房县 丹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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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 昌 |
远安 兴山 秭归 长阳 五峰 当阳 枝江 |
|
5 |
襄 阳 |
南漳 谷城 保康 老河口 枣阳 宜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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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荆 州 |
公安 江陵 监利 石首 洪湖 松滋 |
|
7 |
荆 门 |
京山 沙洋 钟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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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鄂 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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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孝 感 |
孝昌 大悟 云梦 应城 安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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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黄 冈 |
团风 红安 罗田 英山 浠水 蕲春 黄梅 麻城 武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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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咸 宁 |
嘉鱼 通城 崇阳 通山 赤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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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随 州 |
随县 广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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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恩 施 |
利川 建始 巴东 宣恩 咸丰 来凤 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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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仙 桃 |
|
|
15 |
潜 江 |
|
|
16 |
天 门 |
|
|
17 |
神 农 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