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街头用字,提升城市形象
——水果湖二中开展社会用字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水果湖地区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按照武汉市文明委、市语委办部署,湖北省水果湖第二中学对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用字不规范问题,学校已于11月21日将检查结果报省教育厅及武昌区语委办。根据《武汉市城市综合治理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整改工作将由城区城管执法部门统一执法整改。

地 点:湖北饭店临街文化墙
错误之处:“寄托的是的国富民强”中多了一个“的”字,应为“寄托的是国富民强”。

地 点:湖北饭店临街文化墙
错误之处:“一副扇形”中的“副”,应为“幅”。

地 点:湖北饭店临街文化墙
错误之处:“渴望不可及”中的“渴”应为“可”。

地 点:湖北饭店临街文化墙
错误之处:“无论贫富责贱”中的“责”应为“贵”。
地 点:八一路与东一路丁字路口
错误之处: “抛光打腊”中的“腊”,应为“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