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
2015年9月14日—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类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安排全市推普周活动
按照国家语委和省语委等部门的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市的推普周活动,向全市各县(市、区)转发了《省语委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鄂语字[2015]7号)文件。要求各地各学校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开展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根据《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宣传任务,共同开展好第18届“推普周”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推普周”活动氛围
利用十堰教育信息网、十堰教育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大力宣传第18届“推普周”主题,并于推广周期间在市教育局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第18届“推普周”主题“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以此来营造“推普周”活动氛围,使各地各学校积极参与“推普周”活动。
三、积极举办2015年十堰市汉字听写大会
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市语委 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5年十堰市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十语函[2015]1号)、《市语委 市教育局关于组队参加“2015年十堰市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十语函[2015]2号)文件,积极开展汉字听写大会活动。
四、认真组织“第四届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活动
我市通过基层选拔、组织培训等有效手段来确保参加第四届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选手在比赛中能取得好的成绩。
五、认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我市把学校的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结合起来,推普周期间,各学校积极向市语委申报创建市级示范校。
十堰市语委办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