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督导室、语委、教育局,各高校:
为科学制定湖北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5号)精神,推动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加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督查,推进湖北省语言文字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定于2015年12月17日至18日在武汉举办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一)培训对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分管语委工作的领导1人,督导办负责同志1人,语委办主任1人,各高校语委办主任1人。
(二)培训时间:12月17日至18日,17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8号,洪山广场旁)。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讨论稿)和《语言文字督查工作评估暂行办法》;对湖北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就如何开展“十三五”重点工作和督导评估工作,以及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其他
(一)请认真填写参训代表回执(附件1),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传真至省语委办(传真电话:027-87328183),同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ywb@e21.edu.cn。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请各位代表自行前往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报到。(交通信息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1、省语委办
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027-87328006、87328183;
传真:027-87328183
2、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
前台联系电话:51816666转5118(5128)
附件:1、参训代表回执
2、交通信息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训代表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 电话 |
手机 |
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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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交通信息
武昌、武汉火车站可坐4号地铁线,到洪山广场;
汉口火车站可坐2号地铁线,到洪山广场。
出地铁洪山广场站A出口后,往八一路走(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对面),约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