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国家语委精神,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湖北省参赛队伍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汉字听写活动,进一步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提高规范汉字意识和书写应用能力,广泛阅读中华经典,亲近经典,热爱汉字,不断提升中华语言文化素养。
二、参加对象
参赛学生为各科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的全日制五年级以下在校学生(含五年级)。
三、选拔方式
(一)各地以《通用规范汉字表》(语文出版社2013年版)为依据,按照学校、县(市区)、市(州)层次,从下至上层层选拔,最终选拔出一支由单一学校为单位组建的队伍参加省级选拔活动。每个市州选拔1支代表队,全省共17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包括6名学生(其中1名学生为候补队员)和 2名随队指导教师。
(二)省级选拔: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各市州代表队开展省级选拔活动(包括省级笔赛、复赛、决赛),与省电视台合作播出。
四、赛制及时间安排
(一)赛制
活动分为初赛、笔赛、复赛、决赛。初赛由各地组织。笔赛、复赛、决赛由湖北省语委、湖北省教育厅组织(比赛规则见附件2)。
笔赛:对17支代表队统一进行笔试测试。根据笔试成绩, 17支代表队分成4个复赛组(其中笔试第1名队所在组由5支代表队组成,笔试第17名队归入笔试第1名队所在组,比赛规则见附件2)。
复赛:每个复赛组决出1支复赛优胜队,复赛优胜队所有队员获得进入决赛资格。
决赛:4支复赛优胜队进入决赛, 选取10名优胜队员。
(二)时间
1.2016年4月20日前,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完成初赛,并向省语委办报送各市州代表队名单(见附件1)。
2.根据国家语委精神,省语委、省教育厅于4月底组织省级选拔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家比赛。
省语委办电子邮箱:ywb@e21.edu.cn,联系人:潘锃东,联系电话:027-87328183。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与创建文明校园、书法名家进校园和校园阅读活动等有机结合。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强化组织管理。要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任何机构未经当地语委、教育局允许进行选拔活动;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活动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活动推销相关资料。
(三)做好宣传报道。本次选拔活动官方信息和电视节目视频统一使用微信公众号“HB8732”发布;湖北省语言文字网将开设专栏进行报道。各地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并收集选拔活动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及时报送省语委办。
附件:
1.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湖北省参赛队伍
选拔活动报名表
2.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湖北省参赛队伍
选拔活动比赛规则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日
附件1:
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湖北省参赛队伍报名表
市(州): 市(州)语委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处加盖市级语委办公章)
参赛学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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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级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所在学校全称 |
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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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队教师信息(首名教师兼任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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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务 |
电子邮箱 |
手机 |
所在学校全称 |
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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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
湖北省参赛队伍选拔活动比赛规则
一、代表队规则
全省共17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进入复赛的各代表队均以单一学校为参赛单位。按笔赛成绩确定复赛分组,复赛分为四组(其中有1个组由5支代表队组成,其它3个组均由4支代表队组成)。各代表队自主确定队员的出场顺序。出场顺序由各代表队领队在赛前提交,单场竞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变动。各代表队按固定的上场顺序轮番派选手登场。
湖北省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复赛分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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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赛排位 |
笔赛排位 |
笔赛排位 |
笔赛排位 |
笔赛排位 |
复赛一组 |
1 |
8 |
9 |
16 |
17 |
复赛二组 |
2 |
7 |
1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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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三组 |
3 |
6 |
1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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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四组 |
4 |
5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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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赛规则
1.选手候场
比赛开始前10分钟,所有本场比赛的选手均在舞台上自己的座位候场。处于候场位置的选手应在比赛全程保持专注的状态,其表情和动作随时都有可能被捕捉拍摄。
2.上场及听题
各代表队按固定的上场顺序轮番派选手登场。每次只有一位选手走到主竞赛区进行比赛。选手应现场主考官的邀请,从自己的座位起身,行进至舞台前方中央的竞赛书写台站定。主考官会读出考题词汇、基本释义及例句。
3.可以要求解释
选手可以要求主考官给出更加详细的释义。主考官、裁判也可以主动提供上述信息。选手未听清题目,可以要求主考官再读一遍。但不可以此方法拖延思考时间。
4.计时
主考官宣读考题词汇、提供基本解释、例句之后,确定不再有疑问,则主考官宣布可以答题。计时开始后,每位选手有30秒时间书写答案。
5.书写和确认
选手必须用规范汉字字体工整书写。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选手可以涂改、重写。对字迹不清、细节含混的字形,或书写异体字、繁体字的情况,裁判可以要求选手重写这个字。选手重新书写的,裁判依据重新书写的结果裁定。
选手完成书写过程,可自主确认。选手未确认但限定时间已到时,则自动默认为确认。主考官在确认状态出现后,即可提请裁判裁定正误。
6.裁判裁定/主考官宣布结果
选手的书写结果会在三位裁判面前的屏幕和现场大屏幕上显示。三位裁判分别给出裁定结果。有两位及两位以上裁判判定正确,则为选手书写正确。低于两位裁判判定正确则为书写错误。主考官根据裁判裁定宣布结果。
7.回到座位
书写结果正确的选手立即返回自己的座位,等待下一次出场。
8.失败离场
书写错误或超时未提交书写结果的选手在主考官宣布书写错误/失败的同时离开主竞赛台。
9.赛点及特别规则
当台上只剩下两支队伍,且其中一支队伍又只剩下一位选手的时候,即为本场赛点。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比赛:
9.1仅剩一位选手的队为先手的情况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正确,后手队选手书写也正确的时候,先手队选手与后手队下一位选手继续本场比赛。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正确,后手队选手书写错误的时候,书写错误选手离场,先手队选手与后手队下一位选手继续本场比赛继续。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错误,则进入候场位置。若后手队选手书写正确,本场比赛结束,则后手队获胜。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错误,则进入候场位置。若后手队选手书写也错误,则两位书写错误选手均同时归队,先手队选手与后手队下一位选手继续本场比赛。
9.2仅剩一位选手的队为后手的情况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正确,后手队选手书写也正确的时候,先手队下一位选手与后手队选手继续本场比赛。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正确,后手队选手书写错误的时候,本场比赛结束,则先手队获胜。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错误,则进入候场位置。若后手队选手书写正确,书写错误选手离场,先手队下一位选手与后手队选手继续本场比赛。
当先手队选手书写错误,则进入候场位置。若后手队选手书写也错误,则两位书写错误选手均同时归队,先手队下一位选手与后手队选手继续本场比赛。
三、决赛规则
选手候场与复赛相同。4支复赛优胜队随机抽签组成两个组,每组2支代表队,每组选取5名优胜队员,两组共选取10名优胜队员。比赛时,每队派出1名选手上场书写,书写正确者留下,书写错误者下场。若2名选手同时书写正确或错误时,比赛继续,直到出现一对一错时,2人比赛结束。最后,由省语委、省教育厅与中央电视台一道,根据综合考察结果,从10名优胜队员中推荐部分队员,组成湖北队参加国家比赛。
四、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情况
1.资格不符
不符合资格的参赛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如果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选手资格不符合大会规则要求,其参赛资格也将在发现之日取消。其已经参加的团队赛成绩有效,但个人赛的成绩将被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个人名次由下一名选手递补。
2.不文明行为
无论是在比赛现场还是在场外,有严重不文明行为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其已经获得的团队成绩有效,个人成绩则无效。其已经取得的个人名次由下一名选手递补。
本规则解释权在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