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语委、省教育厅在武昌举办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决赛,来自全省各市州的16支代表队、48名选手参加了比赛。这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施行以来,继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省高等学校普通话大赛之后,省语委、省教育厅举办的第三次全省性普通话大赛,有力地宣传贯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了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中小学是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阵地。省语委、省教育厅对中小学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文件,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准入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普通话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新录用、聘用教师,首先要考核其普通话水平,并将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列入评估教育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目前,我省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蓬勃开展,已有50余万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0%以上。
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本次大赛高度重视,四月份即下发了有关文件,并专门成立了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的要求,积极开展预赛和选拔赛,并组队参加全省决赛。决赛设朗诵和教师职业语言才艺展示两个项目,经过激烈角逐,有6支代表队获团体一、二、三等奖,36人次获单项一、二、三等奖。决赛期间,厅领导陈安丽、尚保建、徐金山等同志亲临比赛现场,并为获奖单位和选手颁奖。
(省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