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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对省直单位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2004-03-03 14:54:18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726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余风盛等5位常委带队,分三个检查组,于2月16日至20日,对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等25个省直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进行了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这是湖北省人大首次对这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的对象规格之高、范围之广、时间之长、检查工作之深入、参与人数之众多,都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近10年来的第一次。

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座谈以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5家省直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检查。检查表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省直单位贯彻执行情况比较好。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证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省直单位的贯彻执行。省财政厅、交通厅、湖北日报社等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认识到位、态度积极、措施有力、成绩显著,执法工作走在了省直单位的前列。

这次执法检查在省直单位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事前都作了充分准备。检查中,大多数单位都是主要负责人作汇报或参与接待。本次检查对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省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