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规意识 塑造开放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
大家好!
现在,我将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做好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情况给大家作一个汇报。
我厅自2002年以来,按照市语委办关于自评整改、认定评估、常态评估、复评回访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两个目标,结合我厅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为主要内容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三个意识,不断提高全厅同志的思想认识
为调动全厅同志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积极性,自觉地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我们一是狠抓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大家的法规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厅同志进行了学习。今年初,我们又根据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要求,给全厅干部职工和临时工,每人买了一本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迎评工作宣传手册,要求以处室为单位组织认真学习讨论,帮助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理解,明确了语言文字法和其他法一样,都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依据,都必须在公务活动中贯彻执行。二是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强化垂范意识。我们向全体同志讲清市政府办公厅是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市政府部门的首脑机关,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市政府机关的形象,代表着武汉的形象,我厅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我们对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态度如何,将直接影响着全市其他政府部门的态度,激发大家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责任感。为增强大家的紧迫意识,我们请市语委办的同志介绍兄弟省市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经验和我市一些开展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比较早的单位的情况,使大家认清了差距,提高了高标准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自觉性。三是树立从政形象观,强化“名片”意识。为澄清一些同志只要抓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就行,致于怎么说话、怎么写字无伤大雅,武汉人说武汉话亲切、亲民等模糊认识,我们反复讲清语言是一座城市、一个人的有声名片,现代开放的经济需要开放的人文环境;一个城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如何,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开放度和人文素质层次,一个人的语言是否文明、规范、得体、生动,直接反映出一个人的气质形象,一座文明的城市,应该有一个高层次的语言文字定位,一个有修养的个人,应该讲得体的规范语言等道理,并用因语言沟通不到位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活生生事例,讲清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招商引资、吸引人才、加强现代经济交流的一个重要条件的道理,使大家认识到,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说不说普通话、写不写规范字,事关政府在群众中树立什么样的形象、武汉在全国树立什么样的形象、个人在公众中树立什么样的形象,努力打造有声有色的语言文字名片,就是实实在在改善我市发展软环境的具体行动,就是经济工作的一部分,就是树立个人的良好公众形象,调动了大家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武汉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为个人树立良好从政形象的积极性。
二、抓好三个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语言文字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开展经常,持之以恒。因而,我们十分注重抓组织保障、抓氛围的营造。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厅成立了以秘书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随着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使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健全。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办公室,并成立了以政治处人员为主,秘书二处、行政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具体事项的落实。在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语委办的统一布置,2002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推普周活动的开展、机关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不规范用字的清理等,厅每年用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方面的经费都在万元以上。
二是工作落实到位,树立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高标准。针对我厅工作人员督办协调任务重、参与全市大型活动机会多的特点,我们首先制订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我厅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每个同志要注意的事项,奖优罚劣措施等,理清了我厅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思路,明确了努力的方向,规范了大家的言行,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大力造势,营造浓厚氛围。我们请来市语委办的李珉主任给全厅同志作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动员报告;购买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桌牌,摆放在厅领导、市领导办公室及各个会议室;在楼道及各处办公室显眼位置粘贴了语言文字方面的宣传牌;下发了《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安排》等意见、规定、安排,在全厅上下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听觉和感觉冲击。再次,抓好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和用规范字的水平。几年来,我们年年制订了普通话和办文、办会、办事培训方案,年年作出了培训安排。今年,我们请来江汉大学副教授邹宏燕,集中全厅干部职工和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市政府会议中心工作的临时工,进行专门的普通话培训;厅组织了公文办理培训,并要求各处室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家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水平。
三是认真检查督促,抓好养成到位。我们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市语委办的要求,定期对市政府机关大院内外的宣传牌、各处室上墙的各类规章制度、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下发的各类文件、文电、各处室写的材料、下发的通知及各类印章用字等进行定期检查,对全厅人员公务用语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4月,我们在全厅挑出24份用字用语毛病较多的文字材料,举办了一期“公文材料评点展示”,使大家受到了很大触动。今后,这样的评点我们将定期进行。几年来,我们还拆除了多块用字不规范的宣传牌,更换了45枚字体不规范的处室和领导阅文印章;对个别在公务活动中讲方言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指正,促进了全厅同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养成。
三、做到三个统一,实现局部改观与整体改观的协调并进
我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承担的职能,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中,始终做到抓办公厅这个局部不忘全市大局,把局部推进融入全市整体改观这个大局中,实现了局部推进与全市整体改观的协调发展。
一是抓自身与抓全市相结合,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多年来,我厅把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作为重要职责,先后有多位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担任市语委副主任,协助分管副市长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指导全市推普周的组织开展,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矛盾。分管协调这方面工作的处室,根据领导要求和职责分工,与市语委办的同志一道抓机制的建设、抓全市规划的制定、抓活动的策划、抓检查督促、抓重点难点部位和单位的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开展。秘书二处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起草制定并经市领导审定颁布了《武汉市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格了全市机关公文用字的规范化管理;根据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需要,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力地指导了全市迎评工作的开展。
二是抓机关与促领导相结合,带动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开展。我们在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同时,注重突出领导这个难点和重点。秘书长、厅主任们在公务活动中,率先垂范,特别是在会议讲话、媒体采访、公共场所,做到自觉讲普通话,不讲方言,较好地发挥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为了让市长们全面了解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状况,6月中旬,市政府秘书长尹维真在市长办公会前,专门给各位市长作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做好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情况介绍,希望市长们在公务活动、公共场所带头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全市做表率、当榜样,用实际行动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对市政府领导秘书进行专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培训,要求他们在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同时,注意提醒市领导在公务活动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明确规定如因秘书人员没有及时提醒而导致市领导在公务活动中说方言,写异体字,要追究其责任。由于我们工作做得细致、到位,各位市长不仅带头在公务活动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积极参加推普周、教师形象演讲、公务员“双语”大赛、广播电视口语大赛等活动,而且在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与环境创新、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发展共同提高。语言文字环境的改善,离不开整个大的环境的改善;语言文字素质的提高,离不开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我们注意把语言文字工作与环境创新、文明创建、目标管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发展、共同提高。近年来,我们在抓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净化、亮化、美化建设时,一方面注重与汉口江滩整治协调进行;另一方面,对院内的宣传牌、名称牌、指示牌等用字进行检查,使大院自然环境与用字环境有了同步改善。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把说普通话,作为语言美的一个重要内容,开展各类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时,把普通话是否标准、吐字是否清晰作为一个评分项目;注意把好进人关,凡调入办公厅工作的人员,普通话是必测条件;把说普通话列入年度业务考察的范畴,明确规定普通话测试不达标的同志,一般不能评为优秀;三分之一以上人员普通话测试不达标的处室,不能评为先进。由于措施得力,我厅初步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与其它工作相辅相成、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在国家、省语委的领导下,在市语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在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所做的一些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还只是刚刚起步,离国家一类城市的评估标准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有少数同志对方言的使用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机关内部普通话用语氛围还不够浓。我们将以国家、省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借东风,鼓干劲,在市语委办的指导、帮助下,巩固、提高、深化已有的成果,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把我厅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