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闻出版业务管理 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武汉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系武汉市人民政府所属新闻出版和版权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与版权工作的指导、管理;目前与武汉出版社合署办公。局机关内设5个处室;出版社设8个处室,外加《新闻信息报》、《老年文汇报》、《足球之夜》等3个报刊编辑部。武汉市新华书店为局属二级单位。
多年来,我们自觉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自身专业工作的实际,在新闻出版业务中全面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坚持在做好新闻出版管理的同时,着力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语言文字工作不仅有很高的专业规范,也是对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几年来,在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中,我们首先从解决认识问题入手,针对一些同志存在的“生活在地方方言的生活环境之中,作为出版单位,用规范字还好做些,但要讲好普通话,就不大习惯”的模糊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照文字工作规范、标准和要求,并结合我局专业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把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既作为生产、管理的重要指标,又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办公要讲文明礼貌,在外出执行公务、接待、接受电话咨询和举报等活动中要讲普通话,而且在文字记录和承办各种公文方面严格按照《武汉市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武政[2002]2号文件)的要求把关,坚持做到用词、用字准确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旧字型。局属武汉市新华书店还将说普通话作为员工上岗的必要条件,纳入规范化服务《终端手册》;要求办理公文、开列票据使用规范字;对营业场所的宣传标语、广告、陈列标识都要求按规范正确使用语言文字。
其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习、规范要求的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在用规范字、讲普通话方面有了新的气象。我们按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语委的要求组织了局内普通话演讲比赛,还在此基础上组织队伍参加了全市性的公务员普通话比赛,获得了武汉市第二届公务员普通话大赛组织奖。我们还编辑出版了《普通话口语表达·培训测试指导用书》,该书先后两版,重印了三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欢迎,为全市贯彻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03年“推普周”期间,我们还出了宣传专栏(刊),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组织机关公务员,编辑、校对人员进行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活动,这些都较好地提高了广大员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自觉性。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也促进了全局社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积极开展。到目前为止,我局及所属武汉市新华书店和各区新华书店,都已全部成为“区级文明单位”,我局(社)及青山区店则已步入了“市级文明单位”的先进行列。
第三,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为了加强局(社)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我们还相应成立了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社)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了不仅有领导分管这项工作,而且也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来统筹协调这项工作,从而建立起了比较完善有效的保障体系。
我局承担着对全市50种公开出版的报刊(报20种,刊30种)、71种内部资料进行行业管理的任务。我们认为,把语言文字纳入行业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行业管理的水平和层次,而且也有利于这些直接从事文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同志更好地规范语言文字。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正确使用语言、规范使用汉字作为报刊日常管理的内容之一,形成报刊社每期缴送样报、样刊的审读把关制度。此外,我们还从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高度,加大了对报刊的日常审读检查力度,采取“分析排查,纠正偏误,加强协调,规范要求”的办法,开展了对报头、刊头用字规范的专项整顿,使全市所有报刊的报头和刊头都达到了用字规范化,从而解决了经常在强调,而又多年没有解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还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加强了对报刊经常性的监管,分别与50家报刊的主管单位逐一签订了管理责任状,分别采取发整改通知、约谈等形式,对典型违纪问题进行了整治和查处。2002年底,在对报刊及内部资料整顿的基础上,我局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直机关报刊及内部资料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报刊及内部资料管理的通知》(武新出[2002]28号文件),重申了要“使用规范汉字”,明确提出了一些专业管理方面的要求,使管理口所属各报刊的语言文字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从新闻出版业自身对语言文字要求十分严格这一特点出发,重视市场监管、报刊管理和自身图书生产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分别在社内图书生产、报刊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应制度,采取了相关措施,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在生产、管理各个环节上得到贯彻落实。
在图书生产中,我们实行了各类岗位的责任制,修订完善了《图书生产流程管理办法》、《选题策划论证管理办法》、《图书编校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进一步理清了生产环节,规范了生产流程。其中,坚持书稿“三审制”和校对“三校一读制”是出版流程规范化的基础,也是出版物质量保证的中心环节,更是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核心内容。我们一直坚持拟出版的每本书稿都要经过初审、复审、终审等三个环节,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层层对书稿的学术价值以及文字技术方面把关。初审一般由具有中级或初级职称的编辑,复审由具有编审或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正(副)主任,终审由具有编审或副编审职称的正(副)社长、总编,或由他们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家学者担任。每个校次坚持由三个不同的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校对人员分别进行,最后在三校基础上由责编或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通读全文,保证了图书的编校质量,使语言文字使用准确规范,避免了差错和失误。
我们一直注重抓文字编辑、美术编辑、校对等各专业岗位的语言文字质量责任目标的管理,通过建立和不断修改、完善各岗位责任制,根据各自岗位语言文字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奖惩。
1997年,我们便开始实行了《编辑(含美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责任目标管理办法》、《校对岗位责任制》,并逐年修订,分别对文字编辑、美术编辑、校对等岗位,从质量标准、工作定额、经济指标、奖罚办法等方面,都一一拟订了量化指标,既便于测算又便于考核。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对在上级出版管理部门或本社质检室抽查图书质量时,被整体认定为优质品、良好品的图书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及省市各种图书奖的图书也规定了奖励的办法。对于编校差错超过万分之一的不合格品,则从一、二、三审,到一、二、三校,以及印制环节等相关责任者都按不同的比例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调离岗位,直至辞退等处理,近三年来,武汉出版社图书质量检查的良好品率分别为9.1%、11.1%、18.75%,这表明我社图书生产质量在逐年提高。
由于坚持了规范的生产流程和审校制度,近五年来,武汉出版社共有137种图书在国家和省级图书评比中获奖,其中,包括国家辞书奖、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全国优秀畅销书奖等全国性的奖项,这也是广大员工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取得的成果。
在抓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只有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才能巩固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提高我市新闻出版行业整体水平。
几年来,我们坚持了每月相对固定的业务学习和一年一度的集中培训,对员工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进行编校知识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育。我们采取“专题讲座、宣讲示范、座谈讨论、专项评比”等多种形式,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先后有百余人次在各类培训班中接受了规范化的学习和培训。为了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局(社)还为全社各类专业人员配备了相关的专业工具书,为全体编辑人员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为局(社)员工在语言文字方面上档次、上水平创造了必备的物质条件。
在干部和专业人员的选用或聘用、考核方面,我们也能按照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加新内容。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版协和省出版局举办的各类语言文字专业培训、相关研讨活动中,局(社)人员所取得的成绩也都记入了本人的人事档案或专业技术档案,作为职务晋升、业务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2002年,本局(社)29名具有中级或初级职称的编辑、校对、出版、发行等专业人员全数参加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培训和资格考试,结果,及格率高出国家规定及格率的20个百分点。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