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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局受评汇报材料

时间:2004-08-04 10:33:39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793

 

 

 

各位领导、专家、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和武政办[2002]176号文件《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02年9月19日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局语委及其办事机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语言文字应用、播音员主持人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逐步在全局形成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一、建立机构,完善制度,确保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在维持和协调社会生产和生活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对广播电视媒体来说,语言文字是重要传播载体,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直接关系到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因此,我局把语言文字工作放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这个高度来认识,把语言文字应用作为一项“不是中心、服务中心,不是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专门制定了武广电文(2001)9号文、武广电文(2002)63号文和71号文,把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我局重要工作目标,并把语言文字合格作为用人的准入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的相关条件。

2002年9月18日,市语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部署我市迎接国家及省语委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9月19日,我局就成立了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局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下一步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武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认真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局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语言文字工作新格局,加快了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二、规范程序,抓住重点,认真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一)全力抓好播音员普通话测试和持证上岗工作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湖北省广电局的有关规定,我局于1998年成立了“武汉市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执行《播音员、主持人上岗暂行规定》的意见,并以武广发(1998)38、39号文下发到市属各单位。为规范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持证上岗工作,经省广电局同意,我局分别于1999年1月、3月、7月举办了省广播电视系统第8期、14期、17期共3期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班,我局在岗的播音员、主持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和测试。目前,我局在岗的播音员、主持人都通过了普通话测试,并办理了上岗证书。

(二)认真做好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语委等七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及规范汉字培训测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为9个试点单位之一,从2002年10月开始,组织全体公务员进行了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分别利用5个半天,参加了集中学习。到2002年年底和2003年初,我局30多名经过严格培训的公务员,全部通过了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把握契机,真抓实干,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整改工作

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以后,我局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自评整改工作。

局总编室会同组织人事处,对全局139名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统计,结果发现播音员、主持人的普通话资格等级证书全部符合上岗要求。为进一步播音员主持人规范管理,总编室和组织人事处重新制定了《播音员、主持人管理规定》、《语言文字管理规定》,下发到各节目部门严格执行;局广播节目中心为减少播音主持差错,要求节目播出过程中,节目监制必须到直播室进行现场监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实行内部监督的同时,他们还充分发挥社会监听员的作用,改进本台的语言文字应用工作。监听员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即从当事人月工资收入中扣除50元—100元,并通过《播出简报》进行内部通报批评。除了要求播音员、记者使用普通话以外,广播中心还要求节目嘉宾和采访对象都讲普通话。在2003年初的武汉广播奖和局广播录音报道大奖赛评奖中,有两件内容很不错的稿件,就因为采访对象没有讲普通话而失去获奖资格;局电视新闻中心对照《语言文字评估标准》要求,逐条检查本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新闻节目和其它专题节目还实行了严格的三级审稿制度,对审稿中发现的播音差错、屏幕用字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纠正。我局其它部门也按照市语委的要求,加大了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力度,使观众反映较多的电视屏幕用字问题有了根本性好转。

结合这次“迎评”工作,局语委还组织人员采取“听、看、查、访、测”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各部门领导作自查报告;看四套广播节目、六套电视节目的用语用字情况以及各单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公告牌等的用字规范情况;查各部门档案资料;召开播音员、编辑记者座谈会,了解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抽查新闻节目、专题节目、文艺节目、广告节目的用语用字情况。对局语委发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各相关责任部门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广播电视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武汉广播电视媒体利用新闻、专题、嘉宾访谈、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效地提高了语言文字法的社会知晓度。去年9月14日至20日为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国家选择我市为“推普周”闭幕式活动举办地。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我局专门制定宣传计划,采制了一批广播电视新闻,播出了“说话写字,有法可依”和“普通话示范法庭”等两部电视专题片,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确保了“推普周”活动的圆满成功。

除了新闻宣传以外,我局还以活动为载体,加强语言文字宣传工作。近年来,我局组织了多次广播普通话大赛、电视节目主持人选拔赛,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今年3月—5月举行的2004武汉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开选拔赛,初赛分武汉、杭州、成都三个赛场举行,吸引了全国近千人报名参赛。长达近三个月的比赛,几十场电视现场直播和重播,引起了社会各届的高度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武汉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开展。

我局的语言文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为契机,在国家语委和省市语委的领导下,真抓实干,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在语言文字应用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00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