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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受评汇报材料

时间:2004-08-04 10:33:24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681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媒体,我们担负着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重任。我们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者,又是执行者。如今,长江日报已从单个媒体发展为武汉地区颇具实力的报业集团,语言文字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2003年7月,报社迅速组建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调配骨干力量,全面推广语言文字工作。2004年4月,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接受了市级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特色、成效得到了语言文字专家的赞扬和肯定,在全市各行各业中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在此,我简要地汇报一下集团语言文字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一、    集团基本情况简介

2002年6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组建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2003年12月28日,武汉晚报并入长江日报社,“强强”联合型的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挂牌成立,如今已初步构建起以长江日报为主体的子报系列化、经营多元化、发展产业化的现代报业格局。集团现有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投资时报、现代健康报、文化报、现代少年报、家长报、武汉商报和综合性新闻网汉网,报纸总期发量超过200万份。从1980年以来,集团共获中国新闻奖35件,在全国城市报纸中位居前列。

集团下属35个二级单位。作为武汉文化产业的一支主力军,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员工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现有员工40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达646人,其中新闻系列446人,正高24人,占3.7% ;副高189人,占29.3%;中级183人,占28.3%。135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36人次享受各级政府津贴或被评为专家。这样一支专业精、能力强的人才团队成为集团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中坚力量。

二、    语言文字工作主要举措与成效

    我们深知,媒体应该以实际行动为公众做表率。每一次采访,每一篇报道都要经得起读者的检验。每一位编辑记者都是《语言文字法》的义务宣传员。因此,集团的语言文字工作分成两部分同时推进:对外,我们发挥九报一网的媒体优势,加大《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对内,我们加强管理,提高对《语言文字法》认识,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自2003年底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后,集团集中优势兵力,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为提高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大造舆论。在内部整改过程中,集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各单位对照市级评估标准找差距,认真整改。

 1、领导重视,全面推进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务。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1月1日实施,它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以及主要社会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规范,也是新闻媒体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行动指南。

我们深知,媒体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窗口,多年来,集团各媒体致力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以及内部工作的规范。2003年长江日报社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社长熊伟任组长,副总编辑刘立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报社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2004年将用规范字,说普通话作为员工聘用考核的依据之一,在全体采编人员中逐步实行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社党委会多次专题研究语言文字工作,2003年7月,接到市语委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市级评估的通知后,报社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受评方案,部署具体工作。2004年初集团成立不久,集团党委会决定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集团精神文明创建和目标管理体系。

2、建章建制,责任到人

建立有效工作网络和严格的管理机制。集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35个处级单位领导成为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人,有过必改,有错必纠。从6月15日至25日,集团对所有子媒体实行每日差错通报制,工作人员负责审读每天的各个媒体,对发现不规范用字的部门提出书面警告,要求立即整改。集团新闻宣传办公室将《语言文字法》和《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印发到各采编部门,要求全体编辑记者认真学习,在采访中运用普通话,写稿、编稿时使用规范字。长江日报总编室制定了《汉字规范使用的若干规定》,严格奖惩措施,对违反规定造成一般性差错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50元罚款,对造成重大差错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武汉晚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制定了《对办报差错进行奖惩的暂行规定》,对文稿差错、标题差错、版面差错均处以罚金,并向全社通报。晚报还每月实行校检质量纠查,将全体采编人员的差错情况公之于众。2002年,晚报还派记者戴克堑参加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培训班,他成为全省新闻界第一个“专家巡视员”。武汉晨报按照集团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执行《语言文字法》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总支部书记杨问富为组长的指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措施。武汉晨报从6月1日起启动“办报质量月活动”,按照办一张“高品质市民报”的理念,强化采编、审稿、校对等各环节责任,分别设定记者、主任、编辑、校对人员的容错率,鼓励员工将差错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目前,已发出6期差错情况通报。

3、报道有声有色,影响深远

报纸是党和群众的喉舌,担负着舆论引导的重任。党和政府、人民的声音需要我们用语言准确地表达出来。多年来,集团各媒体紧密配合市语委的工作,精心策划报道选题。例如,2003年9月推普周活动前夕,长江日报精心策划新闻报道选题,制定报道方案。在推普周开始之前就推出三篇报道如《全国推普周闭幕式选址武汉》,获得各方好评。武汉晚报前后六任总编辑都非常重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每一任教育记者都写了大量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报道。晚报一直积极支持配合语委的工作,几乎参加了市语委组织所有的推普活动和演讲比赛的报道。经追踪报道,促使有关方面不惜重金将武汉客运码头 “武汉港” 中的繁体字换掉,记者还对江汉路商业一条街上用字混乱的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经过整改,如今江汉路商业一条街上用字情况比较规范。

公益广告也是我们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一个生动形象的载体。2003年9月,长江日报在推普周活动之前,推出一期公益广告“人同心,语同音”,在读者中影响深远,这则公益广告因出色的创意还获得了2003年度好作品奖。4月24日,长江日报第8版又推出一期公益广告“全民动员,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号召市民关心与支持祖国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

4、净化版面,举一反三

身为媒体,既担负着引导舆论的重任,又承担着自我完善的责任。集团内部不断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促进集团业务建设,倡导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大力普及《语言文字法》。集团各媒体已开始全面“净化版面”,要求所有版次都只使用宋、黑、楷、仿宋四种字体;广告方面一律要求规范字,原则上也只能作用四种字体,外来片中出现繁体字,必须在广告下方加注,凡是不规范的,劝其改正。对用字不规范者,一律严肃处理。

前不久,晚报一个版上出现4个网络用语和错字,考评员对这个版亮出黄牌,按量化考核规定,编辑一分钱也没有,报社内部引起极大的震动。从分管总编、主任、责任编辑、到发稿编辑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全社开展了一场消灭差错的战斗。现在,总编室对版面上使用不规范的字(包括阿拉伯数字和计量单位)实行每周公榜张贴,将每处差错的责任人名字同时公布。

5、加强内部管理

集团内部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全面清理档案,规范用字,标语、指示牌按规范字的要求张贴。要求编辑记者在采访中一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要求用普通话接待来访人员。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电子文档,督促各报、公司、部、处、室推广普通话,检查集团使用的印章、内文是否符合用字规范。今年3月,集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向35个处级单位发放了《语言文字法》读本,要求处级干部认真领会,率先垂范,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发动部门员工认真学习。

集团将接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一件大事,周密部署,精心落实。按照市语委的要求,我们将市级指标中的12项B级指标共35项C级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要求对照指标,限期整改。全社的迎检工作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接受常态评估、重点整改四个阶段。4月21日,市级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来集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率市人大有关同志来集团检查《语言文字法》的执法情况,对集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她还参加了汉网上的语言文字专家与网民的论坛,回答网民关于推广普通话与使用武汉方言是否的问题,网民反响热烈。

三、    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经过多方努力,集团的语言文字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自身的差距。例如,集团员工特别是相关岗位人员对《语言文字法》的了解还不够深入,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率还比较低,由于集团员工对《语言文字法》的理解不够全面、深入,以致于版面上用字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完善。

    出版物的用语用字是一个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主要标志。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新闻媒体和出版物要为全社会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做出榜样。”这句话阐释了新闻媒体和出版物与语言文字工作密不可分的关系,又强调了新闻出版界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中所应发挥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我们将一如既往,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提高自身修养,自觉说普通话,自觉使用规范字,与全社会一道共同努力,营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