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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出台

时间:2004-08-09 17:47:42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242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于2004年7月30日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办法是湖北省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步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对全省进一步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对外经济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