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精彩瞬间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推普周

省语委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4-09-08 09:42:40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10681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语委、党委宣传部、教育局、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驻鄂部队、院校,武警部队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把我省今年推普宣传周活动切实开展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

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措施之一,对于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增强人们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1998年以来,我省已成功开展了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912日至18日为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加强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的领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的要求,全省推普宣传周活动由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宣传部、省语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军区政治部和团省委共同组织开展。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不断巩固和完善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支持,共同把第七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好。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

今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今年推普周活动的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可以组织座谈会、研讨会,以及群众广泛参与的征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和语言文字工作者撰写文章,举办推普周标志、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画、歌曲、文艺作品的征集评奖活动。各市、州教育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中小学语文教师踊跃参加“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推普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推普周活动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推普周活动和日常语言文字工作结合起来,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把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同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使普通话逐步成为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和社会服务规范用语,为实现我省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而努力。

各地要注重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推

普周活动和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都要开展校园内和面向社会、社区的推普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推普宣传力度,针对小城镇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实际开展一些富有实效性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知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四、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于今年7月底前和推普周结束后分别将本地区、本校第七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语委办。省语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并于推普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省语委办。

省语委办地址:武昌洪山路8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328183  87328006

 

 

附件:1、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口号

3、第七届全国推普周湖北省活动方案

 

 

 

附件3

   

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湖北省活动方案

 

    根据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题,结合本省实际,今年我省推普周活动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及时转发教育部等国家八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推普周活动有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组织推普志愿者赴神农架林区,免费为林区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帮助提高林区教师普通话水平。

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争取在省级新闻媒体播发、刊登推普专题文章及公益广告。

    2、配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颁布施行,组织编印相关宣传材料。

3、推普周期间,布置洪山路推普宣传一条街;印制推普宣传材料,组织师生开展推广普通话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四、与省妇联、湖北电视经济频道联合举办全省首届家庭普通话大赛。

五、组织全省中小学语文教师参加“全国语文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以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法及相关规范标准在语文教学中的落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