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语培[2006]001号
各市州、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各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加强我省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保证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7月在汉举办第十八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熟悉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口语好,达到一级水平;
4、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具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培训:①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介绍;②普通话语音基础知识讲解;③测评能力训练。
2、考核:汉语拼音测验、拟卷、普通话口语水平测试和测评能力考核。
为减轻培训班学员的学习压力,省测试中心于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位学员需交纳培训、测试费、资料费共计700元,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五、培训地点
因目前参加培训的人数尚未确定,培训地点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选派人员的有关条件, 积极选派学员参加
培训(名额不限)。
2、学员本人填好学员登记表(表格附后),于
3、学员报到时须持学历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
4、学习期间不得请假,不接待家属探望或陪同,无故缺课三天或病假超过三天者,取消培训和考试资格。
附件1:学员登记表
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主题词:普通话 测试员 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