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1日至22日,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马海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继年一行6人到恩施市,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执法调研。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春菊、副州长曹毅陪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查了城区施州大道和湖北民族学院的用语用字情况,并召开了由州、市两级人大、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个执法调研座谈会。副州长曹毅就恩施州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情况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春菊、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等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调研组认为,恩施州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氛围浓厚。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以“迎评”为契机,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提升城市品位,致力改善投资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