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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11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时间:2008-07-23 15:35:38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928

市语委、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语委、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学校:

今年914日至20日是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现将《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语委决定在推普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文明用语示范岗”为重点,在全市公共服务窗口(岗位)开展“岗位推普”活动。

二、组织市属高校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三、组织农村骨干教师普通话免费培训班学员测试。

四、组织第五届“大江杯”小学生规范汉字书法比赛应征作品评选活动。

五、发放推普宣传资料、用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推普周宣传报道。

六、发动各区、各行业及广大基层单位自主开展“普通话上街、下乡、进社区”、“中华经典诵读”、朗诵会、演讲比赛、普通话培训、汉语拼音技能竞赛、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等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宣传、实践活动。

各区语委、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特点,认真研究制定第十一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填报《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预报表》(见附件2),于81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及《活动预报表》报市语委办,并于920日前报送本届推普周活动总结。

市语委办电话(传真):65608432

电子邮箱:yw_zx@sohu.com

 

附件:

1.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预报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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