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鄂二师语字〔2008〕6号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作贡献。
二、宣传主题: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三、活动安排
1、组织举办第三届校园普通话大赛活动,选出参加全省高校比赛选手。
2、组织开展 “中华经典诵读”暨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的活动。请中文系老师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讲座,时间:中秋节
3、举办“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以各系、部门为单位在全院学生、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推普系列宣传品的创作活动,活动主题: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作品形式不限,包括散文、诗歌、绘画、公益广告、歌曲、标语、口号、DV、小品等,只要是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原创作品,都可以在
4、组织《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展示50年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推动汉语拼音在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与中国教育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主题:“我与汉语拼音”,讲述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亲历的与汉语拼音有关的人和事,以及感想和建议。
要求:写作内容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内容真实,篇幅为800-1500字,文笔通畅、简练、生动。应征文章应未经发表,严禁抄袭、剽窃。
投稿形式:我院师生的“我与汉语拼音”征文可于2008年7月30日前发往qhguo1234@163.com或zgywxdhxh@126.com邮箱。
5、积极为申请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作准备,补充完善推普标语牌。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普通话达标调查。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填写普通话等级调查表(附件1)。
6、配合“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分别对假期来校培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资教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7、在推普周期间,结合校园文明建设工作,由院团委和语委办组织师生对校园规范化用字进行全面检查,鼓励学生走出校园,到社会中纠正不规范的用字用语。
宣传部、 语委办、 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