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院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9月14日-20日为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时间,教育部等八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对全国推普周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为了加强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现根据我院实际,紧紧围绕第十一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主题“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在校园主干道拉宣传横幅,各院系围绕迎新做好新生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新生中强化“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用文明语”的意识。
2、语委办发放推普周宣传手册;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3、通过校园网、院报、院广播台进行推普工作的宣传。
4、在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
二、组织选手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
1、比赛方式:
(1)“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由各系结合迎新活动开展。
(2)《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由语委办统一组织,将稿件送交省语委办参评。
2、比赛时间:
比赛定在6月—9月期间进行。
3、评奖方法:
“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由各院系自行评奖。《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将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奖。
四、主办展板宣传活动。将社会及校园用字不规范的情况以照片形式展出,以引起广大师生对用字规范的重视。
五、对全院新进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六、各系结合新生教育自行开展各类宣传和竞赛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湖北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湖北师院语委办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