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08年11月12日至14日,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在团长、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以章同志率领下,对仙桃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仙桃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仙桃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仙桃市委书记周霁、市长刘新池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市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仙桃市是“1+8”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公民文化素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程来抓,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外开放交流的迫切需要,融入党政领导的执政理念,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深切感受到了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委书记周霁、市长刘新池、市委常委、市语委主任王军娥等领导同志率先垂范,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而且在公务活动、日常工作中带头说普通话;市其他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坚持讲普通话。今年4月,市政府召开了“迎评”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局下设“迎评”办公室;四大领域的相关单位和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落实、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地落实和工作经费落实。
与此同时,仙桃市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成立了语言文字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坚持对国家级和省级测试员进行培训;三是举办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组织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四是开展全市广告、牌匾制作人员用字规范化培训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重要公共服务行业已建立起一支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为语言文字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仙桃市以宣传为先导、以活动为载体、以培训为重点、以执法为手段、以档案为依据,做到了宣传立体化、活动多样化、培训科学化、执法程序化、档案规范化,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仙桃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动态。通过《仙桃日报》、《仙桃教育》适时报道语言文字工作进展情况、发表语言文字工作论文;仙桃教育信息网开设了语言文字专页;市直各单位、城区各学校及窗口单位分别张贴和设置“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墙牌,桌牌和固定宣传牌;公汽、出租车张贴“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标语。
为培养市民对语言文字规范应用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仙桃市以活动为抓手,组织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诗词歌赋创作,开展《我与汉语拼音》征文,组织纠错别字的“啄木鸟”活动和文字应用执法大检查,举办“孝在家庭,雅在学校,善在社会”的主题演讲活动,号召“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让市民抒发爱祖国、爱母语的真挚感情;抓住每年“推普周”的时机,组织各种主题的普通话演讲比赛、“中华经典诵读”、专场晚会、语言文字知识咨询、万人签名、印制发放宣传手册等一系列活动,倡导市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广泛传播语言文字的基本常识;大力开展普通话培训,近几年,仅市教育局就培训教师1.3万余人,大中专毕业生1万余人。
三、建章立制、明确职责,逐步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仙桃市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文明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总体规划。围绕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市语委、市政府制定了《仙桃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仙桃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仙桃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仙桃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仙桃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等。市公安局、教育局、计生委、卫生局、交通局、仙桃广播电视台、仙桃日报社等单位都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制订了相关的工作规则。今年,市政府颁发了《仙桃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分解评估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与各部门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这一系列文件、措施的出台使仙桃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由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市语委按照《仙桃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城区三千余名中小学生上街,对城区的社会用字情况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市工商局、城管局、建委等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不规范用字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城区集中清理、拆除不规范用字的户外广告、店名招牌、灯杆灯箱、广告站牌20余处。市公交集团和市邮政局分别对全市公交站牌和邮政标志牌按规范要求进行更换;市汽车客运总站耗资六千多元换掉了有繁体字的“候车厅”面牌。同时,仙桃市大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建设,市教育局认真解读《评估细则》,逐项量化C级指标,做到了“一标一盒,盒标对应”,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迎评”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到了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真实可信,查阅方便。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仙桃市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抓好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以此辐射其他领域,带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一是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今年五月,仙桃市颁发了《关于做好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通知》,要求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将普通话培训测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将普通话水平达标列入年度考核、招聘录用公务员的条件,逐步实行普通话证书持证上岗制度。全市机关干部在召开会议、基层调研、接受媒体采访等公务活动中均能使用普通话。市教育局制订了《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规则》。目前,普通话已成为仙桃各级党政部门的公务用语、机关用语和交际用语。
二是发挥教育系统的辐射作用。仙桃市教育局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纳入教育督导部门督政、督学范畴,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作为学校考核评估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一项基本要求,纳入教师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和评职的必备条件;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今年命名了仙桃二中等五所学校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仙桃市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把语言文字工作同行业规章要求相结合,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了用字规范意识,提高了规范用字管理水平。仙桃电视台、仙桃人民广播电台所有节目主持人、播音员都实行普通话持证上岗;市广播电视台制定了《规范用语用字制度》,对编辑、校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提出普通话等级要求,建立了编校质量差错控制体系,实行奖惩责任制;仙桃日报社制定了《仙桃日报用语用字规范要求》,建立了严格的采编审核制度,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采编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与个人工资收入、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语委要求各公共服务行业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行业管理要求和员工行为规范,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塑造行业和单位形象的“有声名片”和“立体名片”来打造。对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花源、天怡、天诚等酒店在员工中开展普通话演讲比赛;移动公司、第一人民医院、商城大厦等窗口单位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仙桃市还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示范商场的创建活动,大新路和商城大厦分别建成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和示范商场。
(省语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