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驻鄂部队、院校,武警部队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2009年9月13-19日是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八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对全国推普周活动进行了部署。现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第12届推普周宣传活动。
省语委在推普周期间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省语委成员单位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部署安排省直推普周宣传活动。
二、认真组织好“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活动并报送优秀作品。
三、组织好“天地杯”全省第7届中小学生作文竞赛。
四、印制、发放推普周宣传资料,在省级新闻媒体播放推普公益广告。
五、配合“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资教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第12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推普周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8月15日和9月25日前报省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语委办)。
省语委办电话(传真):027-87328183
电子邮箱:ywb@e21.edu.cn
通信地址:武昌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委宣传部 省人事厅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省语委
省军区政治部 团省委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