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神农架林区语委办,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要求,请按如下要求统计名单,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语委办。
1、至2010年12月31日,地市级语委办(科)连续从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满20年和30年的同志;
2、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地市级语委办(科)从语言文字工作岗位退休同志名单;
3、2006年、2008年曾接受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发的从事语言文字工作20年纪念牌的同志,如至今仍未达30年的,不在统计范围;
4、报送日期截至2011年3月29日。请将名单发送至省语委办邮箱ywb@e21.edu.cn,联系电话:87328183
请以此通知为准。
省语委办
2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