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语字〔201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 为了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村中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第三届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语言文字能力,传承优秀文化传统
二、参赛对象
全省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各市(州)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决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
1.报名:由各市(州)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报名。2012年5月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由各市(州)确定。
2.预赛:
3.决赛:于2012年8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项目
预赛项目由各市(州)语委、教育局确定。决赛项目为朗诵。朗诵篇目为中华经典诗文,须自备朗诵配乐。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1.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选手决赛时的朗诵得分为评奖依据。
2. 团体奖。设一、二、三等奖,以各代表队选手决赛的个人得分之和为评奖依据。
3. 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以各地参加决赛和落实组织宣传工作要求等情况为评奖依据。
省语委、省教育厅对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获得个人优秀奖和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 此次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是加强农村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农村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认真做好组织宣传、预赛选拔及参加决赛的各项工作。
2. 各市(州)语委要切实做好预赛的宣传,及时向省语委办报送预赛信息(包括图像及文字材料)。
3. 各市(州)对报名选手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查,在向省语委办报送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时,须附选手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4. 省语委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昌洪山路8号 湖北省教育厅语委办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 027-87328183
电子信箱:ywb@e21.edu.cn
附件:一、全省第三届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决赛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