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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2-11-30 16:30:49 作者:管理员 文号: 浏览次数:9694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语函[2012]4号)精神,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1211229。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接受检查的市州商定。

二、检查办法与程序

(一)听取汇报。

(二)现场检查。

1、查阅资料。包括公文、规章制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料、推普活动资料、教案、作业等。

2、问卷调查。每所学校抽5名语文教师和10名学生参加。

3、随机听课。

4、检查学校用语用字和宣传环境。

(三)情况反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尽快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于201315日前提交省语委办。

四、检查分组安排

此次检查共分7个检查组。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序号

组长

成员

接受检查市州

1

 

杨建为

  平、亢  

武汉市

2

潘锃东

  莉、吕鸿雁

黄冈市、恩施州

3

喻志军

  瑾、李优优

荆州市、潜江市

4

熊子乐

刘睿菱、万志杰

襄阳市、随州市

5

朱以英

  洁、贾晓玲

宜昌市、荆门市

6

吕晓涛

李仁科、李香萍

十堰市

7

刘丽萍

曹艳丽、潘锃东

黄石市、孝感市、

咸宁市、仙桃市、

天门市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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