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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关于举办语言文字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3-11-18 10:50:49 作者:管理员 文号:鄂语函[2013]5号 浏览次数:8152

省语委关于举办语言文字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学习贯彻推广《通用规范汉字表》,经研究,决定于1245日在武汉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邀请国家语委有关领导和语言文字专家围绕《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通用规范汉字表》进行解读;交流讨论《湖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和语委办各1人。

  2.各高校语委办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3124日—5日;3日下午报到。

2.培训及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桂苑宾馆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0)。

四、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2.请各地各高校于1126前将参加培训学习代表名单加盖公章后报省语委办。

联系人:潘锃东;15271839360

邮箱:ywb@e21.edu.cn;

传真电话:02787328183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1118

 

 

 

 

附件:

 

2013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培训班会议代表回执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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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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