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近期拟表彰一批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名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有关单位、个人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语委办反映。
本次公示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
省语委办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传真):87328183。
特此公告。
附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