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语字〔2009〕8号
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湖北赛区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09〕3号)精神,在全省各市州和高校举行大赛初赛的基础上,截止6月30日,省语委共收到各市州、各高校上报的一等奖作品1276份。
7月14日,省语委聘请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对各市州和高校上报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选,共评选出一等奖108名,二等奖389名,三等奖565名及优秀奖98名。本次大赛还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6名,优秀指导老师奖57名。省语委、省教育厅为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做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模范,为推动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获奖名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大中小学生 规范汉字 书写大赛 表彰 决定 |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印发 |